自重庆市法院系统“三集中”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荣昌法院集中执行力量,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重点对“占房钉子户”、“腾房困难户”等开展集中腾退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对46案52套7466平方米房屋进行了集中腾退。
擅自变卖查封房内家具 被执行人被罚款2000元
陈某申请执行郑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郑某支付原告陈某借款8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仍不履行。法院依法查封了郑某房屋一套及屋内家具等设施。在房屋拍卖后,腾房交房过程中,买受人周某发现屋内家具“不翼而飞”,遂立即报告案件承办法官。
经多方调查了解,家具系被执行人郑某擅自变卖抵账给他人。郑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考虑到郑某积极认错并主动退还价款,买受人等也对其原谅,最后,荣昌法院决定对郑某罚款2000元,郑某当场缴纳了罚款。
多方欠债不履行 “腾房困难户”被集中腾退
梁某早年因经商需要,多方借债,后因经营困难,被多个债主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了解到梁某名下有多套房屋,在经过查封、评估拍卖后,梁某以各种理由不配合腾退房屋,系典型“腾房困难户”。执行法官通过张贴公告、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梁某名下房屋状况后,组织力量,在两个星期时间内将梁某名下7套房屋590平方米集中腾退完毕,及时保障了申请人及买受人合法权益。
多方协调积极奔走 顺利拔除临时工棚“钉子户”
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拖欠工程款被某建设集团公司诉至法院。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二期项目急于开发建设为由请求涉及该案的某建设集团公司拆除修建一期工程时临时搭建的办公用房(工棚),某建设集团公司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拒不拆除。该房地产公司向法院起诉,案件一审二审均判决该建设公司拆除临时工棚。
案件进入执行后,了解到建设公司在该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款1000万元被其他法院冻结,且该工程实际施工人余某、黄某已就房地产公司拖欠承建方工人工资起诉至法院并对房地产公司在售商品房23套申请了财产保全,在另案中对建设公司搭建的临时工棚也申请法院进行了查封。
此外,了解到部分建筑工人有集体上访的倾向。执行法官遂多方联系,积极奔走协调,最后房地产公司筹措380万元民工工资,黄某等人申请解除部分房屋保全,建设公司自行拆除搭建的3000平方米临时工棚并交付,占地近两年的“工棚钉子户”被顺利拔除。
“今后,我院执行工作将以“三集中”专项活动为指引,在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方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荣昌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甘云表示。